法律分析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应当配合调查,提供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。但是,如涉及涉外毒品犯罪案件,还需考虑是否需要遵守相关国际法律规定和条约。
法律依据: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四条:“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有配合调查的义务,有提供证明自己无罪的权利。”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二条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罪行,依照该条约的规定处理。”
3.《联合国禁毒公约》第三十一条:“缔约国应当协助彼此进行有效的调查,以便查明禁止的毒品的非法制造、贩卖和运输的事实,以及查明有关这种犯罪的人员和财产的情况。”
因此,对于参与涉外毒品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,应当遵守国内外相关法律规定,配合调查,并提供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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